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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安检被要求“试喝一口”,乘客向广州地铁索赔4.8万元!法院判了
近日,一乘客因过安检
被要求“试喝一口”自带的瓶装水
将广州地铁告上法庭
索赔48100元
究竟怎么回事?
过安检“试喝一口”
作为一种常见的安检方式
是否涉嫌侵权?
乘客试喝自带水后声称身体不适
起诉地铁公司索赔48100元
2022年12月14日,因张某携带液体进站,安检人员要求张某进行液体检测,张某遂喝下其自带的瓶装水,后安检人员将其放行进入地铁乘车。
之后,张某称,因他所喝的瓶装水为自装白开水,而其自身患有肠胃疾病,导致其喝水后身体极度不适,且此事也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刺激和困扰,故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广州地铁公司侵权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8100元。
法院:要求“试喝”不存在过错
乘客应配合、支持地铁安检
安检“试喝一口”有必要吗?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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